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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美a足b原创] 《嫣红》1、(一弯金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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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5 17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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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一弯金莲

      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,名叫驻马店。驻马店有一位落魄的秀才,名叫朱循礼。
      这读书的人十年寒窗熬下来,若是取得了功名,自然就应了“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”,前程美好。若是功不成名不就,那满腹经纶就成了累赘。一个秀才埋没于乡野之间,肩不能抬手不能提,耕地收割全不在行,却也苦恼。“百无一用是书生”,道出了秀才们学无所用的窘境。
      朱循礼原来的家境是不错的,可自打父母相继过世之后,因为不会经营,更加上这小子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,家境便日渐衰落。幸亏他在城里有一好友,名叫刘成。这刘成在云城开了一家织布厂,每年都要到驻马店一带收购棉花。每次过来,都住在朱循礼家中。因此,他也时不时给朱循礼一些接济。
      朱循礼娶妻吴氏。吴氏十五岁嫁到朱家,十七岁就给朱循礼生了一个女儿。朱循礼给自己的女儿起名嫣红。嫣红满月那天,恰遇刘成来访。朱循礼与刘成饮酒之间,吴氏就抱出女儿给刘成看。刘成看这女娃,一双小脚如同花生果一般大小,又白又嫩,不由自主的放在手里捏弄了一番。吴氏知道刘成和自己的丈夫有着一样的毛病,心想这小子,连婴儿的脚都喜欢,太缺德了,不由得飞起眼睛,瞪了刘成一眼。
      刘成顿时发现了自己的失态,赶忙松开手,并且转移了话题。他说:“大哥、大嫂,弟弟有一个不情之请。”
      朱循礼道:“请说。”
      刘成说:“为弟有一犬子,刚刚两岁。不如我们给他们订了娃娃亲吧。”
      朱循礼心想,自己和刘成这般交好,况且刘成的家境又十分殷实,这样的亲事,没有不答应的道理,于是当场应了下来。兄弟二人立了婚书,从此后,一对好兄弟,便成了儿女亲家。
      朱循礼和刘成之所以性情相投,是因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,这对兄弟,都喜欢女人的三寸金莲。
      朱循礼的妻子比朱循礼整整小了十岁。出嫁之前,母亲教诲她,嫁过去之后应该细心地伺候好自己的丈夫,做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。吴氏性情温和,逆来顺受,她觉得谦卑的侍奉丈夫,是一个女人的本分。
      毕竟是十五岁的姑娘,在许多问题上还处于朦胧状态。在即将出嫁的那些日子里,她有些惶恐不安。
      朱氏是一个端庄而秀丽的女人,更加上一对纤纤玉足,走起路来如同风吹杨柳。按照那个年代的审美标准,这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美女。
      新婚那天,当新房的门被关上之后,丈夫的一连串举动让朱氏大为惊异。
      丈夫端来了一盆温水,放在床下。接着,便伸出手将朱氏的一双穿着绣花鞋的小脚拉了过来。
      朱氏之前憧憬过与丈夫第一次接触的情景。她想丈夫会首先握她的手,或者会首先搂住她的身子……总之她想象了许多种情景,唯独没有想到,丈夫与她的第一次接触,居然是握住了她的一双脚。
      在她的心里,这双脚是身体上最让她难为情的地方。因为这双脚每天都裹在裹脚布中,再套上袜子,穿上鞋子,密不透风,难免出汗。出了汗捂在层层束缚中透不出去,就会产生一种让人不是很舒服的气味。
      见到丈夫将自己的双脚握在手里,吴氏嘤咛一声,就想挣脱。但是,丈夫握得很紧,她根本挣脱不掉。她难为情地央求道:“夫君,放开我……”
      但朱循礼却摇头晃脑地说:“我喜欢啊!”
      “可是,可是……”吴氏呢喃着,依然试图挣脱双脚。“夫君你为什么偏偏喜欢我的双脚呢?”
      朱循礼依然说:“我喜欢啊……”
      吴氏说:“可是……我不喜欢……我……好难为情啊!”一边说,一边加大了挣脱的力度。
      朱循礼有些恼怒了:“在家随父,出嫁从夫!”他的话音冷冰冰的。
      吴氏心中一震。因为这番话,母亲在她出嫁之前,曾经不止一次的叮嘱过。
      她失去了反抗的勇气。于是,她的一双脚就被丈夫搂进怀里。
      朱循礼柔情屡屡地抚摸着她的双脚,赞叹道:“真是一双纤巧秀丽的美脚啊!”接着,就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:
          “第一娇娃,
          金莲最佳,
          看凤头一对堪夸。
          新荷脱瓣、月生芽,
          尖瘦帮柔绣满花。”
      吴氏没读过书,不清楚他念叨的是什么东西,只是觉得自己一个小女子,被一个大男人将一双脚捧在怀里,又是摸又是捏的,情何以堪。但是,这个男人却是自己的丈夫。自己既然嫁给了他,那么自己的一切就是他的。按照道理来讲,他喜欢怎样对待自己,就可以怎样对待自己。想到这里,吴氏便放弃了挣扎。
      “你几岁开始裹足的?”朱循礼问道。
      这都要问?多难为情?朱氏心中抗拒着,但还是老老实实告诉了丈夫:“我记得六岁那年,母亲给我缠足?”
      “怎么缠足?”朱循礼饶有兴趣的问着。
      吴氏羞答答地说:“母亲将我的四只脚趾头弯向脚心折叠,再用布条牢牢扎起来……”
      “很疼吗?”
      “是啊,很疼……”吴氏点了点头,“扎起来后还逼着走路,脚趾便生生折断了。第二天,脚肿了,就觉得布条扎得更紧了,钻心般的疼痛……”
      朱循礼用欣赏的眼光看了看妻子,再仔细审视这她的一双脚,说道:“不吃苦中苦,难为人上人。当年你要是不受这番痛苦,哪有这一双让人爱不释手的三寸金莲?”
      十五岁的吴氏忍不住问道:“难道一双脚,非得被折磨得没有原来的样子,才会讨你们男人喜欢吗?”
      朱循礼说:“那是当然的了。你想,一个女人长着一双天足,那会多么难看呢?”
      吴氏大着胆子问道:“可是……为什么你们男人又不缠脚呢?”
      朱循礼说:“女人缠脚是为了让男人把玩,难道女人还要把玩男人吗?天永远在头顶,地永远在脚下。”
      吴氏默然了。她想,是啊,丈夫说的有道理。女人,世世代代,就是供男人玩乐,取悦于男人的。可是她又不明白,为什么男人女人都是人,偏偏女人是玩物?
      朱循礼突然赞叹道:“好一双绣花鞋,是你的针线吗?”
      吴氏红着脸说:“我九岁就开始学针线活……”
      至此,朱循礼对自己的妻子非常满意。他毫不吝啬地夸赞了她一番。吴氏虽然身为人妻,毕竟才十五岁,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。听到这个男人的夸赞,心中异常兴奋,不知不觉间,那种尴尬的心情也平复了,身体也松弛了,很自然地将双脚平放在丈夫的胸前,任凭他百般玩弄。当丈夫脱掉了她的鞋子,并且去掉了她的袜子和裹脚布的时候,她又开始不安起来。
      在女人缠脚的时代,女人的一双小脚,已然成为了女人的重要的性特征区域。任何女人的三寸金莲,都是不会轻易示人的。尤其是扒掉了鞋袜和裹脚布的裸足,更是隐秘中的隐秘。古代的春宫图中,女人可以全身赤裸,可唯有一双金莲,还是牢牢地裹在绣鞋中。女人足部的隐密程度,可见一斑。
      当她那双柔软的小脚被丈夫牢牢攥在手里的时候,她再次开始了挣扎。由于羞耻,她的脸一片赧红。她娇喘嘘嘘地哀求道:“你别这样,真的别这样……脚是脏的……”
      但是那个男人却说:“为什么是脏的?”
      她嗫嚅道:“有臭味……”
      他却说:“别人觉得臭,我却偏偏觉得香。”接着就摇头晃脑地吟道:
          “褪去香鞋见玉钩,
          嫩如春笋骨温柔,
          捉来不向牙尖啮,
          总觉情丝枭不休。”
      吟完之后,让吴氏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。只见朱循礼捧住了她其中一只脚,一下子含在口中。
      那只脚,居然几乎全部被含了进去。
      自己既然做了这个男人的妻子,那么这个男人抚摸玩弄自己的脚,她只是难为情,却并不觉得奇怪。但是,此时他却将自己的脚含在口中,这让她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。
      在吴氏出嫁之前,妈妈的曾经悄悄给她讲了将来与夫婿之间可能发生的事情,并教给她一些应付的办法。那个年代,这是一个女孩,唯一接受性知识的途径。但是,她的妈妈却根本没提到一个男人会别的地方不动,一上来就奔着女人的一双脚,而且还会将这双脚含在口中。
      吴氏简直理解不了丈夫的行为。她一直以为脚是脏的,而人的嘴,却是最不该接触脏东西的地方。但是现在偏偏自己的脏脚进了丈夫的嘴。
      也不知道为什么,此时的她反而不再挣扎了。她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诧异地看着这个男人。接下来,这个男人细心地将她的两只脚丫子舔了个遍,连脚后跟,脚趾丫都没遗漏。直到她的一双小脚变得水汪汪了,在烛光下闪现着白玉一般晶莹的光泽。这时候,这个男人才将她的脚放到温水盆中,细心地给她洗脚。
      吴氏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觉得自己的丈夫待自己很好。按理说,应该他给丈夫洗脚才对。可是现在,丈夫却亲自己的脚,并且给自己洗脚,很下贱。但是,他能这样下贱,是不是喜欢自己的表现呢?
      被丈夫百般爱抚了双脚,接下来的事情,就顺理成章了。她浑身颤抖着,任凭丈夫给她宽衣解带,一些儿也没有挣扎。当丈夫的一双手在她的全身游走的时候,她觉得自己像瘫痪了一样,一丝力气也没有……她在一瞬间,就由一个少女成了少妇。
      起初,她以为别的男人都像自己的丈夫一样。但随着年龄渐渐的长大,她便知道自己的丈夫,与许许多多的男人并不一样。别的男人,不会对女人的脚这样痴迷。结婚已经五六年了,每天夜晚,睡觉的时候,她都要将双脚放到丈夫的枕头上,丈夫将脸埋在她的双脚间,抱着她的脚入眠。除了在每次恩爱的那点时间,这些年来,她就没能和丈夫共枕眠过。
      结婚之后,家里的日子渐渐捉襟见肘。尤其在朱循礼吸了鸦片之后,家里的日子就更加艰难了。吴氏虽然对丈夫好吃懒做吸大烟的行为非常不满,但是自小养成的逆来顺受的性格,使得她没有勇气责备丈夫。
      这几年来,也辛亏丈夫的好友刘成不间断的接济,家里的日子才勉强可以过下去。
      刘成每年春天和秋天都会到这一带收棉花,在收棉花的那段日子里,就在朱循礼家吃住。刘成和朱循礼同岁,因为朱循礼生日大,所以,刘成要叫朱循礼一声哥。尽管吴氏比刘成年少十岁,但因为朱循礼的缘故,刘成要把这个小自己许多的女人喊“嫂子”。
      按照当地风俗,一个女人,如果面对的是叔伯哥,那就要严守礼数。如果面对的是小叔子,礼数就宽松了许多。
      小叔子面对嫂嫂时开几句过火的玩笑,那叫撒娇。嫂嫂与小叔子亲昵一点,那叫关心。
      刘成起初面对吴氏的时候,行为端庄而严谨。这个腰板挺直,个子高大的男子汉,与吴氏说话的时候,会脸红。眼睛不敢直视到吴氏的脸上,而是低眉顺目的。渐渐熟悉了之后,刘成的狐狸尾巴便暴露出来了。
      刘成非常喜欢饮酒,而且酒风比较豪爽。没醉的时候用小杯,醉了时候用大碗。每当刘成和朱循礼喝得兴起,两人便一会儿放声大笑,用筷子敲击碗碟,吟诗作对;一会儿两人又压低声音,唧唧咕咕。
      两人压低声音的之后,话题就是女人的小脚。
      看见吴氏进来,刘成便立刻中断谈话。朱循礼就笑着说:“没事,其实你嫂子很明白。结婚这么多年了,你嫂子的脚就是我的命根子。”
      听到丈夫这样说,吴氏羞臊难当,她低下头,赶忙躲开。但是从此以后,刘成论足的时候,便不再避讳吴氏了。
渐渐的,吴氏也了解了刘成。她知道这个汉子,对女人的双脚,比自己的丈夫还要痴迷。她也发现刘成常常盯着她的脚看,有一次,甚至当着朱循礼的面,夸赞吴氏的三寸金莲小巧秀气。
      这年秋天,刘成回云城去了。刘成走后的第二天,吴氏忽然发现自己前些日子换下来的一双绣花鞋不见了。她里里外外找了好久,也没有找到。朱循礼忽然说:“不用找了,肯定是刘成拿去了。”
      吴氏很奇怪,问道:“一双换下来的脏鞋,他拿去干什么了?”
      朱循礼说:“刘成有个嗜好,收藏女人穿过的绣花鞋,估计藏了上百双了。”
      吴氏说:“我可不愿意他把我穿过的鞋拿去收藏。”
      朱循礼说:“他喜欢,就让他拿去好了,你又没损失什么。”
      听了丈夫的话,吴氏心中有些憋闷。这些年常常受到刘成的接济,吴氏发现,自己的丈夫在刘成面前,渐渐丧失了尊严。有时候,刘成半开玩笑的拿话挑逗刘氏,朱循礼还会在一旁添油加醋。吴氏为自己丈夫的无能而伤感,但是她不会埋怨丈夫。作为一个女人,她以为自己应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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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5 18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来看看怎么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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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5 1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时空穿越,那又臭又长的裹脚布,可是淘宝的热销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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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5 19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美管新书!!先顶一下l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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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5 23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~期待继续您的大作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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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6 00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了回了,书是好东西,要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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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6 03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新作,期待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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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6 15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看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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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6 19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看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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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7 14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题材不错,那个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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